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体育局,总部宣传部文体局:
根据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表彰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体育科学论文评选结果,决定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召开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和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体育科学论文颁奖会(以下简称“表彰大会”和“论文颁奖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论文颁奖会:获奖论文作者本人参加。有两名以上作者署名的,第一作者参加,第一作者不能参加的依次顺延,他人不得代替。
(一)参会人员除出席表彰大会或论文颁奖会外,还将参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大联欢并观摩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