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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组装摩托车报税期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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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点击数:
 

       据泰国《世界日报》12月30日报道,泰国国货税厅长阿尼蓬表示,目前有很多工业企业从国外进口摩托车的零配件,在国内组装成摩托车销售给民众,并没有正确缴付国货税。为此,厅方将与陆路运输厅合作,针对以上组装摩托车的登记,如果还没有正确缴付国货税,厅方将延长申报期限90天,无需缴付罚金,从之前规定截止日期为本月30日,延长至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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