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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与生产企业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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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日 点击数:
 

        财政部、工信部下发关于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协议的通知,以保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1日消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协议的通知。

       通知称,为保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 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要求,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将与愿意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签署协议书。

       通知称,此次协议签署日期是4月1日至4月3日。协议包括正文和两个附件,一个附件为企业产品型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整理并经过了企业的确认;另一个附件为企业授权经销商名单,均由企业上报产生,未上报授权经销商名单的企业如愿意签署协议书,须在签约前按照规定格式自行准备好授权经销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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